一个承认个人权利的政府并不需要公民永远顺从它

       罗纳德德沃金学说的核心是他的" 权利论" 。他既反对法的实证主义者的把权利完全视为法律产物的观点, 也反对功利主义强调的"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或" 社会利益" 观点, 而是主张权利的理性根源。

       罗纳德德沃金认为, 现代法比古代法应该更合乎理性原则, 法是由规则、原则、政策及其他准则共同编织的" 理性之网" 。不仅法是理性的, 司法也是理性的; 在审理疑难案件时, 法官的理性是至关重要的, 他必须受到理性原则的指导; 法官的内心确信和排除合理怀疑都是理性的体现。

       在罗纳德德沃金看来, 规则与原则、政策与原则是有重大区别的。在判例法这一特定法律文化背景中, 罗纳德德沃金还在理性原则的基础上讨论了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政策与法律原则的关系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问题。德沃金十分强调个人权利, 认为在所有的个人权利中, 最重要的是平等的权利, 因为人的理性是平等的。因此, 他所讲的个人权利, 不仅指法律规定的权利, 而且指道德上的权利, 有时他所讲的政治权利也就是道德权利。另外, 从个人权利观点出发, 德沃金提出, 个人出于道德的考虑或者为了给政府施加压力而违法属于" 善良违法" , 这是公民的" 温和抵抗" 。一个承认个人权利的政府并不需要公民永远顺从它, 凡是镇压温和抵抗运动的政府都会招致信誉的损害。

       百姓需要干净的饮水供应系统

       国外一些发达工业国家, 河水也曾一度遭受污染, 但他们后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不少污染的河流都已重新变得清洁起来。比如, 流经华盛顿特区、使当地人引以自豪的波托马克河, 曾经变得毒物麇集。当时这条河的粪便杆菌数目猛增, 超过可以游泳的安全水准一万倍。不管谁, 只要他把手或脚浸到污浊的水中, 就有严重感染的危险。后来花了十亿美元使污水净化。现在捕鱼的、划船的以及游泳的都可以安全进入这条河道了。

       人们不能不关心河流湖饮水卫生对人类健康关系重大泊。据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月刊说, 在发展中国家, 有四亿人饮用了有病菌的水而得了肠胃炎; 同时, 差不多也有这么多的人得了其它与水质有关的疾病。

       要能饮到干净的水, 确实是代价高昂的。即使水源干净了, 如果没有可以保持饮水卫生的设备也是不行的比方, 自来水通过输送的铁管时, 管道上的有毒物质随着进入饮水中。来自铁管的自来水, 所含的金属铅显著增加。干净的水难于得到, 如果饮水不干净, 人们的健康水平就得不到提高。在国外, 有钱人可以到山间去取干净的矿泉水;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 只有寄希望于干净的饮水供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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