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以及民族文化的的深刻联系

       诗云:" 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 。这深刻地道出中国古代社会乃是封建宗法制社会, 它实行的是皇族" 家天下" 的统治。在这社会中, 宗族至上, 从" 家" 到" 国" , 都建立在宗族亲属制度基础上。汉语中之所以有如此丰富的亲属称谓词, 这正是中国古代宗族至上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历史产物。

       国外许多学者早就注意到汉语的亲属称谓十分复杂多样, 摩尔根是国外最早研究汉语亲属称谓的著名学者。他在《人类家族的亲属制度》( 1 8 7 1 年) 一书中, 曾列举了汉语中1 9 6 个亲属称谓词。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鲁伯( A . L . K r o e b e r ) 也研究过汉语的亲属称谓。这些学者在研究中都注意到汉语亲属称谓的纷繁复杂与汉族社会的亲属制度、婚姻制度以及民族文化的的深刻联系。

       首先, 汉语亲属称谓词的纷繁复杂性, 反映了古代中国亲属制度的内在的多分性结构, 它是古代亲属制度文化的符号。

       任何民族都有亲属制度, 同时也都有与这种亲属制度相应的文化符号- - 亲属称谓。然而, 各民族的语言的亲属称谓都随着它们的亲属制度的不同而不同。美国人类学家R . H . L o w i e 曾经把各种不同民族的亲属的称谓及其制度分为四种类型:

       ( 1 ) 世辈型( G e n e r a t i o n t y p e ) 即把旁系的亲属称谓全部纳入直系亲属称谓之中。例如, 夏威夷制, 凡与" 父" 同辈的男性皆称为" 父" 。凡与" 母" 同辈的女性皆称为" 母" 。不分直系与旁系。

       ( 2 ) 二分合并型( b i f u r c a t e m e r g i n g t y p e ) 即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与父母同辈同性的一半纳入直系的称谓之中; 与父母同辈不同性的另一半纳入旁系的称谓之中。如, 美国印弟安人的易洛魁制( I r o q u o i s ) 父亲的兄弟与父亲同辈同性, 故皆称为" 父" ; 母亲的姐妹与母亲同辈同性, 故皆称为" 母" 。然而, 父亲的姐妹, 或母亲的兄弟都是同辈不同性, 则用另一种旁系的称谓。

       ( 3 ) 二分旁系型( b i f u r c a t e C o l l a t e r a l t y p e ) 即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也划分为二, 但都与直系亲属称谓有所不同。例如, 中国的旁系男性和旁系女性的称谓均不相同。

       ( 4 ) 直系型( l i e a l t y p e ) 直系与旁系的亲属称谓互不相同, 但旁系称谓较简单, 不如直系复杂。例如, 英美国家, 父母之兄弟均称" u n c l e " , 父母之姐妹均称为" a u n t " , 不再以年龄长幼进行细别。

       德国的P . K i r c h h o f f 也提出A 、B 、C 、D 4 种类型分类法, 但这基本上与上述四种类型差不多。美国C .恩伯和M .恩伯在他们合著的《文化的变异》一书中, 曾提出六种亲属称谓制, 略有些不同于上述四种类型。⑤

       中国人的亲属称谓制度, 似不可以简单地归入这四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这是因为中国的亲属称谓远较这四种类型要复杂得多, 它具有细密的多分性, 而不是只有二分性。这种多分性至少包含下列八条原则:

       直系与旁系的区别

       血亲与姻亲的区别

       各系世辈的不同区别

       同世辈中年龄不同的区别

       两性不同的区别

       亲属存、亡之别

       亲属已婚、未婚之别

       近亲与远亲的不同区别

       从这些区别原则出发, 汉语的亲属称谓自然是名目繁多、复杂多样。在世界各种民族语言中, 汉语的亲属称谓可说是最丰富的一种。如以" 兄弟" 为例, 以上述八条原则进行区分, 汉语中则有各种亲属兄弟的称谓- - 亲兄弟堂兄弟表兄弟姻兄弟堂姨兄弟( 母之叔伯姐妹之子)

       堂舅表兄弟( 母之叔伯兄弟之子)

       从表兄

       弟( 中表兄弟之子互称)

       从祖兄弟( 同曾祖, 不同祖父)

       族兄弟( 同族中同辈兄弟)

       行合兄弟( 异父同母兄弟)

       私兄弟( 妾生之子)

       这些兄弟称谓的区分, 有的已超出我们上面所说的八条原则, 有的随生父母的亲缘远近而变化。然而, 在许多民族语言中, " 兄弟" 的亲属称谓都比较简单。这反映古代中国人亲属群体的范围是很大的。

        其次,亲属称谓还体现宗族制度的等级不平等的文化特征。

        在古代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社会背景下,大多数农村都是同宗同族人聚居的地方,宗族或家族组织有经济,教育,政治,甚至武力自卫的职能。家族中设族长,负责主祭祖先,并可依照族规、家法管理家族成员,具有国家赋予的一定的法律权力,它俨然像个小王国。史载,元代郑义嗣家“其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年”。“家庭中凛如公府,子弟稍有过颁白者,犹鞭之。每逢岁时,大和(郑义嗣从弟,郑义嗣死后主家政)坐堂上,群从子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元史·孝友传》)这种家族组织真像一个封建小朝廷。然而,在古代社会中,处处是这种宗族或家族组织,族长如同村长,族内的亲属关系充满社会的不平等等级,长辈制约下辈,下辈服从长辈,不同亲系在财产分配、继承方面存在种种不平等。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的制度文化精神。

       汉语的亲属称谓隐含地体现宗族内部的等级不平等关系。亲属之间的辈称,若以直系亲属而言,从高祖至玄孙,可分为九辈,这意味着家族内部存在九个不同的等级。其有高祖辈、曾祖辈、祖父辈、父母辈……。直系与旁系,亲疏不同,旁系可分为堂叔伯、族叔伯等等。他们在家族中的财产继承权利方面也是不平等的。显然,不同的亲属称谓,意味着在宗族中的地位和财产占有关系的不同。

       做人不能自视太高,还要善于把握时机

       小田曾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那家公司倒闭了,他就失了业,只好重新去找工作。可是,找了半年,他依然在家里待业,苦闷极了。

       父亲问他:“这半年里,难道就没有一家公司愿意录用你?”

       小田说:“有,可是工资太低了,月薪大多只有七八百元。”

       父亲说:“七八百就七八百吧,先干起来再说。”

       小田说:“那怎么行?我在原来的那家公司月薪是2000元,我一定要找一份月薪2000元的工作。”

       父亲没有说什么。

       过了一会,父亲又对小田说:“跟我去卖一天菜吧。”

       小田和父亲卖的是菜花。在市场上一摆开,就有一个中年妇女来问:“这菜花怎么卖?”

       父亲说:“一块钱1斤。”

       中年妇女说:“人家的菜花最多9角钱一斤,你怎么要1块钱一斤?”

       父亲说:“我的菜花是全市最好的。”

       中年妇女撇撇嘴,连价都不还就走了。

       他们的菜花确实是全市最好的,卖1块钱一斤合情合理。可是一连几个人来问过价后,都不买。小田有点儿着急了,就对父亲说:“要不,咱们也卖9角钱一斤吧?”

       父亲说:“急什么?我们的菜花这么好,还怕没人买?”

       说话间,又有一个人来问价了。父亲依然说1块钱一斤。这人实在喜欢他们的菜花,就是嫌太贵了,他软磨硬磨,一定要父亲减一点儿,可父亲就是不松口。那人咬咬牙说:“减5分,9角5分钱一斤,我全要了。”

       父亲说:“少一分不卖。”那人只好叹了口气,走了。

       时间不早了,买菜的人越来越少,菜价开始往下跌。

       别人的菜花大部分都卖完了,剩下没卖的已经降到了6角钱一斤,他们再叫1块钱一斤就被人笑话了,只好降到7角钱一斤。还是没有人买,小田说:“我们干脆也卖6角钱一斤算了。”

       父亲说:“不行,我们的菜花是最好的。”

       中午过后,菜价跌得更厉害。菜花不能隔夜卖,接下来价格跌得更惨,6角、5角、4角,黄昏的时候,有人干脆论堆卖,2块钱一堆。他们的菜花经过一天日晒,早已毫无优势了。天快黑时,一个老头用1块5角钱买走了他们的一大堆菜花。

       回家的路上,小田埋怨父亲说:“早上人家给9角5分一斤你为什么不卖?”

       父亲笑笑说:“是呀,那时候出手该有多好,可早上总以为自己的菜花值1块钱一斤,就像你现在总以为自己月薪必须2000一样。”

       第二天,小田就到一家公司去上班了,月薪600元。

       人生其实就像卖菜一样,要卖个好价钱是不容易的。有时候,越想卖高价,越卖不出去,最后烂贱如泥。做人不能自视太高,还要善于把握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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