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强弱都要坚持互利的原则

       所谓平等互利是指交往双方确保自己和对方都享受平等的权利并且都承担平等的义务, 从而取得对各自都有利的结果。从本质上来说, 基于双赢目的的协调沟通就是双方互相利用的过程, 是各自用自己的优势作为交换条件, 换取对方的优势来满足自己。我们很难想像, 如果在协调沟通过程中某一方获利, 而另一方一败涂地, 或者双方都一无所获的交往是何等的失败。

       应该说, 交往的双方在法律地位上享有的权利、义务应一律平等。不论单位大小、实力强弱都要坚持互利的原则。实际上, 协调沟通一旦成功, 双方的利益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这种相互依存性越强, 就越能体现出互惠性。

       而要想使双方能够利益互惠, 就必须以平等的态度对待, 在双方出现分歧时不能用强硬、胁迫的手段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 而必须平等协商解决。那种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做法只会使双方利益都受损, 导致自讨苦吃的结果。如果彼此尊重、互相理解、平等相待则会使结果大不相同。日本著名企业家" 经营之神" 松下幸之助就深谙这一原则, 从而使企业与工人达成" 双赢" 。

       松下被称为" 经营之神" 绝对是当之无愧的。" 半天工作制" 的决策不仅赢得了工人的心, 而且还使企业度过了难关, 是名符其实的双赢, 其出发点就是平等互利。试想一下, 如果松下采取井植、武久的裁员做法, 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不仅裁减员工不会使企业受益, 还有可能使企业陷入经营危机。

       对西方武器的先进性崇拜至极

       在明治维新前, 幕府就已认识到西方军事技术的先进性, 特别是在武器方面, 不仅对西方武器的先进性崇拜至极, 而且还学会了操作和使用技术。但仅这些对改变日本的军事落后面貌, 是远远不够的。

       明治政府成立后, 提出了" 富国强兵" 的口号, 把" 强兵" 看成是" 富国之本" , 为了建设强大的日本近代军队, 积极学习欧美的先进军事制度和军事科学技术, 大力推行了一系列重大的军事改革。

       在实行军队体制近代化的同时, 为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还在军事装备、军队教育等各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建设。在军事装备方面, 政府大力吸收了欧美的先进军事科学技术, 积极发展军事工业, 出现了一批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军工厂。在军事教育方面, 也学习欧美, 组建军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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