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差距不是太大

       双赢的并购是要以实力说话的。但目前我国企业最大的一个弱点就是和外国企业的实力差距太大。专家指出:跨国并购在促进国内市场有效竞争的同时, 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 如由于机制上的缺陷, 引入跨国并购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优质资产被剥离, 同时容易形成对某些产业部门的垄断。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我们的企业在和财大气粗的跨国公司实现双赢说到底就是分喝人家的残羹剩菜, 双赢的初衷就是互补互利, 跨国公司相中我们企业的往往是人力和场地资源, 这些资源对于我们来说也许是一种负担, 但对跨国公司来说却是廉价的补给。既然如此在利益分配时我们的企业吃亏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而双赢的原则是指双方谁都没有吃掉谁, 大家共同把蛋糕做大, 如果以我方企业的很大牺牲来满足对方的利益, 那么双赢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并购要想达到双赢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在市场、生产能力( 包括技术) 、财务状况等企业经营要素方面有一定的互补性; 二是彼此实力接近, 或者差距不是太大。如被人们普遍看好的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的跨世纪联姻, 就是双赢的最好例证。但抱着双赢的良好愿望最终不能如愿以偿的事例也不是没有, 如汽车业的戴姆勒和克莱斯勒的并购, 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双赢效果, 而且还造成诸多后遗症而受到股东们的责难。

       所以, 我国企业要想取得和跨国企业的双赢, 就必须要努力增强自己的实力。

       即使在可能世界中也不应该存在

       在存在的类型问题上, 一些学者提出要区分" 可能世界的存在" 与" 现实世界的存在" , 国外学者皮尔斯与斯特劳森, 国内学者陈波、杜国平等都有此看法。

       皮尔斯、斯特劳森、陈波等将存在分成可能世界的存在与现实世界的存在, 这一观点我是基本同意的, 运用这一观点, 也可以清楚地消除" 金山不存在" 之类语句的难题:在可能世界中( 可能) 存在的金山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

       但是, 由于" 可能世界" 是一个逻辑学概念, 它有一个基本的要求, 就是在可能世界中不允许逻辑矛盾的出现, 所以, 对于" 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 这样的语句, 即使用跨界存在理论也难以解决, 因为, " 又方又圆" 是一逻辑矛盾, 从逻辑学的观点看, 这种逻辑矛盾即使在可能世界中也不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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