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身体条件非常重要

       ( 1 ) 导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 拥护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 遵守旅游职业道德, 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对某些特殊行业只允许本国公民执业, 是国际上普遍接受的习惯做法。也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象征。因此, 我国法律规定导游人员只能由中国公民担任。担任导游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条件, 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导游人员要向旅游者介绍我国的大好山河, 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勤劳勇敢的人民。如果不热爱自己的祖国, 是不能做好这项工作的。导游人员应该遵守法律,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即公私分明, 不贪不占, 尊老爱幼, 关心他人, 遵守公共秩序, 保护环境和资源, 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服务。同时, 导游人员的举止应该大方得体, 注意礼仪。

       ( 2 ) 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以上文化水平, 有胜任导游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我国法律要求导游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以上的文化水平, 受过导游基础知识的训练, 具有懂外语或方言的语言能力。导游除了能说, 还要会说, 导游人员的语言表达应该是规范化、艺术化的语言。语言流畅, 鲜明生动, 活泼风趣, 富于感染力, 能给游客增添旅游情趣, 同时使游客对导游人员产生信任感和亲切感。

       ( 3 ) 熟悉旅游业务, 有组织接待能力。

       旅游活动的内容广泛, 涉及相关部门很多, 如海关申报、预订饭店、兑换外币、购买车、船、机票、安排旅游者的饮食起居、办理护照签证、安排参观游览项目等, 可以说好的导游员应该是个样样都懂的多面手。因此, 导游人员必须精通旅游业务, 有较广泛的知识面, 对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国情及民俗民风有所了解, 掌握办理各种手续的程序, 以利做好工作。

       ( 4 ) 身体健康, 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导游工作繁重, 与外国人接触较多, 所以身体条件非常重要。导人员应该是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反映敏捷, 没有任何精神病和传染病。

       看出境旅游小心陷阱

       自费出国旅游对老百姓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目前旅游市场秩序还不十分规范, 而想出境旅游的人数大增的情况下, 许多旅游者由于识别不了鱼目混珠的假旅行社和形形色色的陷阱, 花了不少钱, 到头来, 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 出境旅游前, 必须对形形色色的陷阱有一定的了解。从目前的情况看, 骗人的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外国公司的驻京机构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目前, 我国尚不允许境外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成立的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也只能

       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 不得经营旅游业务。但在北的旅游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人或组织, 以" 某国某公司驻京办事处" 的名义, 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包括到国家不允许的旅游目的地国旅游。还有一些国家的国际旅游公司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允许, 私自在北京设立办事处, 并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广告, 公开招揽" 赴美国商务旅行及美国黄金海岸1 2 日游" 等业务, 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 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后被有关部门查处并罚款。

       二是冒用境外旅行社的名义从事非法旅游业务。例如, 有的无业人员在既未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又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情况下, 假借香港" 大洲假期" 旅行社的名义非法组织中国公民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旅游, 非法敛财达1 0 0 多万元。

       三是国内非旅游机构从事旅行社业务。有些社会团体超范围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团法人只能从事学术交流和培训工作, 但为利益所驱动, 也干起代办签证、护照的旅游经营业务, 为公费旅游大开方便之门, 严重干扰了国家的正常管理。

       四是个人以旅行社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 招揽出境旅游业务。例如, 有人在京以" 中国江河旅行社" 的名义面向全国非法办理出国护照、签证, 组织中国公民赴日本研修及欧美等地旅游, 还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广告, 发布旅游信息, 引起众多消费者的投诉。

       五是异地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有些旅行社未经有关部门同意, 没有完备的手续就在外地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造成了旅游秩序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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