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

       法律推理的主体主要是法官和律师。当然, 当事人和法学者也可以进行法律推理, 但不具有司法效果。在西方, 人们往往从推理的有效性认识法律推理, 其主体只能是法官, 法律推理演绎出的只能是法律的意义。律师等虽然也能进行法律推理, 但所作的推理没有直接的约束力。这实际上是从狭义的角度理解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与一般推理相比, 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 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

       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理的推理。而在法学领域, 因为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 其内容为对人的行为的要求、禁止与允许。所以法律推理的核心主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的行为是否正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由。法律推理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是:规则的正确含义及其有效性即是否正当的问题; 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正当的问题; 当事人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应有义务、是否应负法律责任等问题。

       ( 二) 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

       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法律的正式渊源或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中的理由, 成为行为的正当性根据。在我国,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会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例如,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中, 原告提出被告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忍耐是人际交往的一种可贵的精神

       一个追求更大成功的人, 不得不忍受小的失败和暂时的牺牲。华盛顿卜克出生在美国一个贫困的家庭中, 青年时期, 他主动到一所学校请求入学。校中的一位女老师见他的衣服褴褛, 不肯收他。由于求学心切, 卜克独自坐在学校的角落里, 侧耳倾听老师讲课一坐便是好几个小时。那位女老师觉得很感动, 便告诉他说校中有一间屋子, 需要人清扫, 问他是否愿意做这件事。卜克欣喜若狂, 他认真地擦洗地板、擦拭桌椅, 把那间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 女老师满意地点点头, 并同意卜克入校读书。

       女老师的真正意图, 是想借着这件微小的工作来考验一下卜克的忍耐力, 看看他是否能忍一时之苦, 卜克没有令她失望, 不但肯打扫这间屋子, 而且打扫得一尘不染。这个以忍为先的青年人后来果真成就了大事, 兴办了黑人的教育事业, 不只得到了千万黑人的爱戴, 而且受到千万白人的尊敬。

       忍耐力不仅能够成就一番大业, 在某些时候, 还可以使人避开大的灾祸, " 小不忍则乱大谋" 就是对此最好的解释。退一步讲, 若能忍耐一下, 也许一切都会峰回路转。

       忍耐又是人际交往的一种可贵的精神, " 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一时风平浪静" , 这可谓是能屈能伸方圆做人的至高境界。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 对暂时斗不过的小人要忍耐。与其和狗争道被狗伤, 还不如让狗先走。因为你即使把狗杀死, 也治不好被狗咬的伤。" 所以, 在为人处世过程中, 当自己陷于不利地位时, 不妨先退一步, 利用忍耐暂时躲避。这样做, 不但可以避其锋芒、脱离困境, 而且可以另辟蹊径, 重新占据主动地位。

       当然, 忍耐并不容易。常言道, " 忍" 字心上一把刀。没有一定的信念和意志是很难做到的。按照孙子的思想, 带兵打仗需要忍耐的时候尚且那么多,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就更应该提倡一点忍耐精神。为了大局, 为了事业, 为了安宁, 为了家庭, 为了美好的人生, 每个人都需要忍耐, 应该学会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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