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等心理应激

       心身医学研究心理与躯体的相互关系, 关注了心理冲突的价值, 对于疾病的病因、病理主张从心理的情绪应激理论来研究; 心理与生理、病理之间的内在联系, 如长期紧张、恐惧或焦虑, 通过一系列生理改变引起高血压, 长期稳定的高血压与心理因素关系密切者称为心身疾病。从行为医学角度认识原发性高血压, 心理应激仅是一个方面, 不良的行为习惯, 如抽烟、嗜盐、长期静坐、打麻将等都是其病因。因此, 行为医学与心身医学无论从患病因素、发病机理、治疗、预防、康复等方面都不相同, 可以说两个学科密切相关, 互相补充, 相互支持, 是两个密切有关的兄弟学科。

       广义的心身医学不是指一个学科, 而是强调医学各科都应该从心和身两个方面去探讨的一种模式。狭义的心身医学是指研究心身疾病、身心障碍等心理应激、个人易罹素质、社会环境等因素在人体内相互作用所致的功能和器质性疾病。

       心身医学的研究范畴包括心身疾病、身心障碍、神经症以及其他心身现象。

       1 .心身疾病有关心身疾病的概念、特征、范围、分类、流行病学、发病机理、诊断、治疗、护理、预防等都是心身医学研究的范畴。

       2 .身心障碍身心障碍是指罹患躯体疾病以后出现的继发性心理障碍。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 心身医学是以心理为中介进行心身整体机制的研究, 研究可以是双向的, 包括心身疾病, 也包括身心障碍。

       这是一组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的躯体功能性改变, 不存在器质性病理基础,

       3 .神经症

       根据我国的疾病分类标准, 神经症主要包括忧郁症、焦虑症、疑病症、强迫症、癔症、神经衰弱、其他神经症( 如书写痉挛、颈肌痉挛等职业性神经症和躯体化障碍等) 七类。神经症是否属于心身医学范畴, 尚有不同意见。从广义的概念出发, 凡是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的躯体病变, 无论是功能性还是器质性的, 只要不属于精神病范畴, 都应属于心身医学的范畴。因为" 人有病, 不仅表现在某个器官、组织或细胞上, 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人的整体上。"

       谈判沟通的形式之一

       谈判是沟通的艺术, 是合作与冲突的妥协, 是人们为满足各自的需要而进行的一种交易活动。它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它是沟通的形式之一, 但他又不同于一般的交谈。它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 它是互动过程, 谈判各方都有其自身的内在驱动力, 都想通过谈判获得某种满足, 单方面的施舍或承受都不算谈判。

       其次, 它是" 合作" 与" 对抗" 同时并存, 谈判各方不具有一定的合作性, 谈判就不能进行, 但是各方为追求较大满足, 就必然出现利益的对抗, 只是不同条件下其合作程度与对抗程度有所差异而已。

       再次, 它是" 互惠" 而" 公平" 的。所谓" 互惠" 是指谈判各方均要获得一定的利益, 即都要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不是互惠的, 谈判就无从说起; 所谓" 公平" 是指参与谈判的各方都具有否决权, 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还有谈判又是" 不平等" 的, 因为谈判各方所拥有的地位、实力与技巧总存在差异, 故谈判的结果不可能是利益的平均分配。这里所谓的" 不平等" 是针对谈判结果而言的。

       以上是对谈判整体的概括和归纳, 下文是我们对谈判时的各种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及谈判时双赢理念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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