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能做到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发展

       思维惯性是行为惯性的根源, 而它又源于定势思维。思维有定势思维与非定势思维之分。

       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 有一次让他的助手测量一下一个梨形的玻璃器皿的容积, 吩咐完了后爱迪生就忙自己的事去了。过了好长时间, 爱迪生发现助手还在忙活, 助手按常规的方法, 对这个器皿的长宽高等进行反复测量, 还在纸上画了许多图, 但由于这个玻璃器皿的形状很奇特, 几何数据很难测出来, 结果费了好大劲也无法算出它的容积来。爱迪生见后不由得一笑, 他把器皿装满水, 再将水倒入量杯, 对助手说:" 看看它的刻度, 那就是器皿的容积" 。

       爱迪生的这则故事隐含了定势思维与非定势思维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方法。要得到某个物体的重量, 最通常也是最容易想到的办法是用衡器秤来称一下。要得出某个物体的体积、容积, 最通常也是最容易得到的办法就是用测量计算的办法。在一般情况下, 这些办法无可非议, 也能够奏效, 但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 它们就无能为力了。在这个实例中, 爱迪生的助手所用的思维方法是定势思维, 而爱迪生所用的思维方法就是非定势思维。现实生活中, 人们常常将定势思维和非定势思维综合起来处理问题。

       定势思维一般很容易造成人们的思维惯性。思维惯性一旦形成, 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运用以往的经验、方法、路子去观察、分析矛盾, 解决问题。特别是阅历广泛、经验丰富的人, 对许多问题、矛盾往往会依据其广博的见识, 提出几种方案, 然后迅速地选择其一, 妥善地处理解决。定势思维对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是很有价值的, 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思维方法。

       但是, 如果人们只是依托和满足于经验性的思维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而不能做到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完善、提高和创新, 那么人们在新事物、新困难面前就会显得无能为力和无所作为。为此人们必须掌握另一种思维方法, 这就是非定势思维。只有将两种思维方式统一起来, 并加以灵活运用, 企业管理者才能领导企业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非定势思维也可以称为" 创新思维" 或" 多变思维" , 它具有变异性、多向性、灵活性的特点。它不是沿着既定思路和习惯性思维方向去发展、去延伸, 而是非常活跃地打破常规方法和固定程式, 脱离原有思路的轨迹, 跳出经验型思维的圈子, 独辟蹊径, 另拓思路。许多科学发明创造都是由于科学家善于运用非定势思维的这些特点而取得成就的。

       要想在新的领域有所建树, 或者想创造一种新领域, 仅有定势思维是肯定不行的。现代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要求人们必须打破思维惯性的束缚, 否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要面临困境。

       命名与描述并不是截然分开的

       我认为, 在专名的涵义与指称问题上, 注意到如下几点是必要的:一般地说, 专名的任务就是命名, 这种命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约定俗成的, 所以, 专名对所命名的对象一般并没有描述或者说不需要描述。这一点正如密尔所说:" 专名是没有内涵的, 它们指示用他们称呼的个体, 但是他们并没有指示或蕴涵这些个体具有什么属性。"

       例如, 某人新买了一只宠物狗, 随口给狗取了个名叫" 苏菲" , 这个名称叫开以后, 很多人都用" 苏菲" 来称呼这只狗, 主人之所以给狗取" 苏菲" 这个名字, 只是为了命名, 除此没有别的意义。但是, 要注意的是, 命名与描述并非绝对对立的, 有的名称, 对对象既有命名, 也兼描述, 因为命名本身就包括了描述。例如, " 五四运动" 、" 抗日战争" 等等。

       因此, 我认为, 专名是有不同的种类的。如果按照专名的结构, 可以把专名分成简单专名与复合专名。所谓简单专名, 是指专名本身不能再被分成有意义的词, 而复合专名则是由简单专名或有意义的词组成的, 它本身可以被再分解。

       前者如" 北京" 、" 亚里士多德" 、" 周树人" 等等, 后者如" 北京师范大学" 、" 五四运动" 、" 南京长江大桥" 等等。可以看出, 专名的结构越复杂, 组成成分越多, 其描述的成分也越多, 相反, 专名的结构越简单, 组成成分越少, 其描述的成分也越少。但是, 即使是简单专名, 也并不排除在命名中也带有描述的成分。比如, 在汉语中, 凡名字后面的字为芳、芬、香的一般为女性, 因此, 比如" 刘慧芳" 这一专名, 在命名为主的同时, 也可以说, 它有描述的成分:表示它所命名的对象在一般情况下是女性。因此, 就一个专名来说, 应该说, 命名与描述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当然, 强调专名只有命名功能的人可以举前述的密尔的例子:即使专名在命名之时有描述的成分, 但一旦命名完成, 则描述的功能就没有了。

       比如" 达特河口镇" ( 因为该镇位于达特河口) 一旦命名成功, 则即使以后达特河口改道不在该镇, 该镇也仍然叫" 达特河口镇" 。但是, 我认为, 密尔的这一说法也是可以反驳的:当人们在使用某一个专名时发现它" 名不副实" 之后, 考虑对其改名, 比如由于达特河口的改道, 将原来叫" 达特河口" 的镇改为其他名字; 再比如, 一所原名为" X X 师范学院" 的大学由于其师范性质的改变而改名为" X X 学院" 或" X X 大学" ; 又如, 一个一生穷困潦倒、十分不幸的人, 气愤地将其名字" X 富贵" 改为" X 不幸" 等等, 这都是可能的。

       正由于命名与描述是并非绝对对立的, 因此, 我认为, 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区分也并非绝对的( 除非像罗素那样只把" 这个" 或" 那个" 作为真正的逻辑专名) 。比如, " 五四运动" 、" 北京师范大学" 等到底是属于专名还是摹状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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