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上司则不急于表述自己的观点

       在职场中, 相信大家都听别人说过:" 我已经很努力了, 为什么上司始终不给我机会? "

       如今已是某外资公司部门上司的李小姐在谈论起这个问题时很有感慨, 他说:其实, 以前的很多想法和观念是会随着职位的不同而改变的。当我还是一名小职员的时候, 经常认为自己是公司里最卖力, 最有实力的下属, 为公司付出的也最多, 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 心里自然不能开心。直到现在坐在部门上司的位置上, 重新审视时, 才发现原来的我是陷入了一种误区。

       不是说每个努力工作的下属都会得到升迁的机会, 一个公司总共也就那么几个位置, 人人都想升职, 那是不现实的。于是, 我尽量安排其他的机会给我的下属, 但我不能只考虑这些, 更要照顾整个部门的协调安排。我要让整个部门的下属对我们公司充满信心和希望。销售业绩的增长, 是部门下属的期待。或许, 在一般下属看来, 上司一定在各个方面都相当出色。而事实上每个上司都有他个人的优势和盲点。今天, 我坐在了上司的位置上, 个人的弱点便显得愈发突出了。

       上司对下属有期盼, 下属对上司也有期盼,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共同期盼, 这要比那些被动假设好的多。理解自己的上司, 了解上司的工作方式是建立和谐工作关系的另一方面。例如:有些上司性格比较急躁, 在开会时喜欢直接切入主题。所以每当自己的下属开始离题时, 他就会表现得坐立不安, 进而直接打断下属的谈话。发现了上司这样的工作特点之后, 我们不妨在开会之前预先准备一份简单的提纲, 作为发言指导, 相信这种小调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各自的不足。

       与之相反, 有些上司则不急于表述自己的观点, 而是更倾向于观看下属的报告, 聆听他人的想法。面对这样的上司, 不妨将重要问题概括到报告或备忘录中, 以便上司从中获取信息, 深入研究。

       哲学本体论的另一种体现

       法哲学的本体论是哲学本体论的另一种体现。哲学本体论是对存在与思维的关系这个哲学根本问题的追问。法哲学的本体论应该解决法的最基本的问题, 即法是什么? 法来自哪里? 法的状态怎样?

       在本部分中, 法的本体论首先要涉及到法的存在。在法哲学中, 对法的概念加以阐释, 最能集中反映学者本人对于法的研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因而更具有鲜明的哲学意味。与法哲学相比, 其他理论法学部门, 如法理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法文化学等, 都无法更深刻地阐述法的概念。

       其次, 法的本体论应该关注法的本原。由于东西方地理环境和传统观念的差异, 对法的本原也有不同的看法:在东方, 由于主观主义和帝王思想源远流长, 因而一向认为法就是君子圣人之言; 而在西方, 人们多以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看待法, 因而普遍认为法是一种先验的存在, 即一种超越经验, 超越感觉的存在。

       一个显然的例子就是把法分为自然法和实定法:自然法是宇宙万物的普遍规则, 是惟一的正义, 实定法就是对自然法的描述。如果这种描述和自然法的精神相吻合, 则是所谓的" 善法" , 否则就是所谓的" 恶法" 。这可以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康德等人的著作中得出结论。唯物主义则不同,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不是天生就有的, 法的产生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结果; 自从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 法也就产生了- - - 这就是法的本原的客观物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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