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不去上学落下的功课太多就不好补了”

       周先生的女儿上初二, 一向比较" 乖" , 学习也不错。周先生在外地工作, 一般一个月左右才回家。一次, 他刚从家回到单位的第二天, 忽然接到女儿的电话。女儿说, 她不想上学了, 感觉自己" 堕落" 了。听到女儿这样说, 周先生心里很惊异, 他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女儿为什么会这样说她自己。周先生

       放下手头工作, 立即返回家。晚上, 女儿依偎在爸爸身边, 说起了自己的心事。女儿说, 近来作业特别多, 她总是完不成, 可完不成第二天到学校就要挨批, 她觉得总挨批很没有面子, 很丢人, 因此, 不想上学了。听完女儿的述说, 周先生稍稍松了口气:原来女儿说的" 堕落" 是自己有了不想上学的想法。周先生知道女儿是个很有自尊心的女孩, 他能理解女儿每天完不成作业挨批会有多尴尬、难堪。他对女儿说, 你不想上学, 就在家里休息休息。那一天, 周先生一整天都在听女儿" 聊" , 女儿很开心。第二天早晨, 他问女儿:" 今天再休息一天, 放松放松? " 女儿摇摇头:" 不, 爸爸, 我感觉轻松多了, 老不去上学落下的功课太多就不好补了" 。" 那你的作业完不成怎么办啊? " 周先生故做" 糊涂" , " 我会和老师好好谈谈的" 。看着女儿一脸的轻松, 周先生放心了。

       青春期是人生的脆弱时期, 自身的生理、心理急剧地变化, 遇到的问题也比较多, 很容易想不开、产生苦恼。这时父母一定要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 善于从他的话中捕捉信息, 理解他, 告诉他, 你理解他目前所承受的压力, 知道他有多不安多焦虑。让他感到父母的理解与支持, 他不是孤单无助的。这样才能帮助他走出烦恼、排解压力。否则, 孩子的压力释放不出来, 越积越多, 积重难返, 就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

       达到整个社会避苦趋乐

       为了达到整个社会避苦趋乐的目的, 边沁提出要依靠四种制裁方法:一是自然的制裁, 如疾病、瘟疫; 二是政治的制裁, 如法律的判决; 三是道德的制裁, 如舆论; 四是宗教的制裁。他断言, 法律是人定的, 法律同人类一起产生, 同人类一起发展, 是主权者的命令或者为主权者所采纳的命令的总和。法是强加在公民身上的义务, 如果公民违反这一命令就要受到制裁。在边沁看来, 法有六个特征, 法律的这些特征也是法律的构成要素:其一是命令性, 其二是普遍性, 其三是规范性, 其四是义务性, 其五是强制性, 其六是目的性。法律的目的是通过对犯罪者的惩罚和对违法者的制裁, 从而为最大多数的人谋求最大量的幸福, 增进整个社会的利益。

       边沁还从功利的角度解释法律同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认为二者在本质、目的和内容上是一致的, 所不同的只是形式和方法。

       其中, 立法的根本原则乃是功利, 即" 为最大多数的人谋求最大量的幸福" 。为此, 立法者的首要任务是在立法之前, 用数字方法计算苦与乐。具体来说, 一是看法律草案中规定的条文( 特别是假定行为) 对每个人究竟是苦多于乐还是乐多于苦。如果苦多于乐, 就是违反功利原则的, 就是不好的法律; 二是看法律草案所规定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是否依次遍及所有的关系人, 是否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利益; 三是看法律草案规定的内容使人受益或受害的多寡; 四是看法律草案是否符合赏罚原则; 五是看立法的效果, 每一次立法都应该给公民带来更多的幸福、富裕、平等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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