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需要从几个方面或层层深入地提出问题

       根据文体和内容的不同, 文字表达能力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即论说文、记叙文和公文的写作能力。

       1 、提高论说文写作能力

       论说文是一种以议论和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体。论说文的基本要素, 是由论点、论据、论证三者构成。论说文的写作能力主要体现在对这三个基本要素的把握和运用上。论点是对某一问题的主张、看法和表示的态度。论说文的中心论点称作论题, 亦称总论点, 是文章的核心, 论述的中心目标。文章中的一切论述, 都要围绕中心论点, 有的论说文由于论述的内容比较复杂, 或者为了更好地阐明中心论点, 往往需要从几个方面或层层深入地提出问题, 这就要有一些分论点。中心论点是纲, 分论点是目; 中心论点统率分论点, 分论点为中心论点服务。

       论据是用来证实论点的根据、证据。充分、准确、可靠的论据, 是论说文使人信服的基础。论据大致可分为两类: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事实论据包括现实生活中有代表性的人证、物证、典型事例、历史资料、统计数字等等。运用事实论据, 一定要充分占有材料, 认真分析研究, 把最有说服力的东西拿出来, 发挥" 事实胜于雄辩" 的威力。理论论据包括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科学定理、定义、原理, 以及众所公认的名言、警句等等。

       论证即运用论据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一篇论说文是否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说服力, 固然取决于论点是否正确、鲜明, 论据是否充分、可靠, 但仅有这些还不够, 还需要围绕论点, 恰当地安排论据, 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因此, 掌握推理方法, 是提高论说文写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常用的推理方法有三种: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

       2 、提高记叙文写作能力

       记叙文是以叙述为主要表达方法、来反映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和事件的文体。记叙文的应用范围较广, 消息、通讯、报告文学、调查报告、生活故事、人物传记、访问记、回忆录, 以及家史、村史、厂史等, 均属于记叙文的范畴。构成记叙文的要素, 是人物和事件, 以及从属于它们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

       3 、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公文不仅明显地区别于各种文学体裁, 同时也有别于其他应用文, 它有如下特点:其一, 公文是组织管理的重要工具。公文是机关团体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所使用的书面工具。其二, 公文有法定的作者。公文是以各级组织名义制发的, 因此不管实际拟稿人是谁, 它的作者只能是制发单位的法人代表机关或机关负责人。其三, 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公文是代表机关发言的, 具有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其四, 公文有法定的程序和格式。公文既适用于各地区、各级机关、各个系统的所有单位, 它必定具有统一的格式和一致的处理程序。公文是各级组织人员日常活动的重要工具, 组织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公文的基本种类、基本功能和写作的基本要求, 公文的行文规则、语言运用和写作基本程序, 公文处理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

       个人法的价值观念

       法的价值观念是人们对于法的价值的总体看法, 包含着人们对法的价值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大部分。人们对法的价值的感性认识往往蕴藏于日常社会生活中, 而对法的价值的理性认识, 往往以学说、理论的形式出现。

       法的价值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依主体划分, 可分为个人法的价值观念、群体法的价值观念、社会法的价值观念; 依层次划分, 可划分为法的价值心理和法的价值理论; 依法的运行划分, 可以分为立法价值观、执法价值观和守法价值观; 依存在的状态划分, 可分为应然法的价值观念和实然法的价值观念。

       研究法的价值观念主要是研究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机制、冲突表现及其现实的解决途径。

       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时间依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对法的创制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形成于法产生之前; 对法的遵守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形成于法产生之后; 而对法的实施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则要复杂得多。在法的创制者、实施者、遵守者与一般民众的法的价值观念都出现以后, 它们之间就开始了不可避免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并在这种相互交融和碰撞的过程中, 逐步形成社会整体性的法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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