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有科学知识

       多年前就指出:" 知识是一切能力中最强的力量。" 法国大文豪雨果说:" 人类只应当受知识的统治。"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 只有知识才是力量。" 最有代表性的是英国著名的思想家培根提出的" 知识就是力量" 的论断, 他进一步指出:" 人类知识和人类的权力归于一, 任何人有科学知识, 才可能驾驭自然、改造自然, 没有知识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 这一论断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后来马克思发现, 科学知识首先获得了名副其实的" 力量" 的使命, 成为生产财富的手段, 从而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

       产力的科学论断。

       随着社会的发展, 知识的作用愈加重要, 特别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 可以说知识不仅是力量, 而且是最核心的力量。人的力量在原始社会时期显得十分渺小, 人的存在依赖于自然的存在; 在农业社会, 土地、劳动力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传统的工业社会, 货币资本、自然资源成为社会发展最关键的经济因素; 而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与经济的一体化, 使知识、信息、智能以及人才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 成为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资本、第一需要与第一力量。对于这一点, " 香港首富" 李嘉诚曾深有体会地说:" 在知识经济时代, 如果你有资金, 但是缺乏知识, 没有新的信息, 无论何种行业, 你即使勇于拼搏, 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 但是如果你有知识, 而只是缺少资金的话, 即使小小的付出都能够有回报, 并且很可能达到成功。现在跟数十年前相比, 知识和资金在通往成功路上所起的作用完全不同。当今社会, 知识不仅指课本内容, 更包括社会经济、文明文化、时代精神等整体要素。"

       知识具有如此神奇的力量, 那么人们的知识从何而来? 那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学习更是知识经济时代刻不容缓的大事, 正如国际经合组织在关于知识经济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 在知识经济中, 学习是极为重要的, 可以决定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命运。"

       中国现有法的价值观念

       中国现有法的价值观念的冲突, 必然会导致鱼目混珠、以假充真、以假乱真, 以致是非难分, 真假难辨, 造成不应有的迷惘和失误。在日常生活和法制实践中, 同一案件的不同甚至对立的价值评价, 往往都有相当多的赞成者、拥护者和支持者。就是许多高级领导、新闻机构, 对此也往往出现错误和迷惘。

       其次, 中国现有法的价值观念的冲突, 必然会阻碍中国社会应有法的价值观念、价值体系的确立。社会主义法的价值观念及其体系的建立, 已是社会主义法、法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未能成为中国社会的自觉意识, 本应抛弃的传统价值观念( 糟粕部分) 和本应抵制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 腐朽部分) 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发挥着作用, 中国应有的法的价值观念及其体系的建立, 就不能不十分艰难。

       再次, 中国现有法的价值观念的冲突, 也是危害法制统一的重大祸根。法制统一, 是法制和法治建设的需要。但冲突的法的价值观念必然会更多地导致人们在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上的差异、纷争和对立, 这样, 法制就很难统一。

       最后, 中国现有法的价值观念的冲突, 会延缓法制和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 甚至使法制和法治的发展偏离应有的方向。法的价值观念是法制和法治发展的思想指导, 它影响着法从制定、实施、遵守、监督的全过程。我国现有法的价值观念的冲突, 很容易导致我国法制建设在应对和处理各种社会问题上无所适从, 甚至误入歧途。既然法制和法治发展的方向都无法保证, 也就难免在一些重大问题, 甚至原则问题上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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