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受到荣宠

       金是一种比较稀有的天然金属, 具有光泽艳丽和质硬的特点, 属于一种天然的贵金属。金几乎全部都是以自然金的形式为古人类所认识和开发利用, 天然金块是古人直接利用制作器物的重要对象之一。

       银是一种在质感上仅次于金的贵金属之一。地球上存在自然银, 但一般很难被人发现。古人大量使用的银, 通常都是通过使用吹灰法在炼铅过程中获得的副产品。

       金银制品天生丽质, 故古今中外, 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受到荣宠, 并成为名贵的象征或标志。

       ①青铜器时代的金银制品。爱琴地区是欧洲金银器制作流行最早和最重要的地区之一。

       迈锡尼文明金银制品应用的盛况, 在考古发现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通常在发掘的王族墓葬中, 都可发现丰富的金银工艺品。考古发现证实了" 迈锡尼富于黄金" 的传说。在迈锡尼文明的早期, 流行的金银制品主要有金面具、金额带、金角杯、金指环、金印章、金杯、银罐和用金银镶嵌的青铜短剑; 这种金银制品的流行趋势基本上持续到迈锡尼文明晚期, 其中迈锡尼文明中期斯巴达附近瓦菲奥一座圆顶墓内发现的两个金杯, 通体刻有表现猎获野牛的浮雕装饰, 堪称古代金制工艺品不可多见的杰作, 充分体现了迈锡尼文明金银工艺制品水平精湛和高超的特点。

       东欧南部的迈科普文化, 金银制品也非常发达和流行。主要器类见有金锅、勺、银瓶、花瓣纹金冠、狮子和公牛纹金饰牌、金银串珠、项链、耳饰、弯头的金银别针、长条双圆锥形银穿饰等等。

       东欧北部森林地带的法季扬诺沃文化, 也流行有银制鬓环和穿饰。

       发现和描述社会制度的理念

       同客观精神发展的三阶段相适应, 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由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部分构成。按照这个体系, 法律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为抽象法阶段。抽象法是一种客观法,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关于对物的占有和所有权的法律; 关于契约即转移所有权的自由或权利的法律; 关于制裁犯罪即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行为的法律。

       二为道德法阶段。道德法是一种主观法, 是一种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 它主要解决故意和责任、意图和福利、善和良心等问题。

       三为伦理法阶段。伦理法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法, 它主要解决家庭、社会和国家方面的问题。不论是抽象法, 还是伦理和道德, 都是法律或权利的表现。社会、国家作为伦理的组成部分也都是法律发展的阶段, 而且社会法特别是国家法, 比以前各阶段的法要更高级。

       形而上学方法注重研究基本的法哲学概念或范畴以及包含在某些基本的、普遍的法律制度中的概念或范畴, 并在此基础上以其简洁、纯净和完美来建构这一制度, 确定它应采取的形式, 即由绝对理性命其应采取的与其本质和内在的创造性原则相一致的形式。特别是, 这一方法从一切可能的方面来考察权利的观念, 将之与神性、普遍理性、人的本性、人们原始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相联系, 并努力以类似的方式确定义务的概念、道德义务的本质以及义务总与一定的人际关系相联系的原因, 探究其是否源于这些关系, 或者它是否出于某些其他的渊源而赋予这些关系以某种新的道德品质, 以试图去发现和描述社会制度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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