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蜡烛在日常生活中用途极广

       训练观察力五原则

       1 、观察中学习, 学习中观察

       要想正确地观察, 首先要掌握正确的观察方法, 而正确的观察方法, 来源于个人的智能, 智能在于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因此训练观察力, 就要坚持观察中学习, 学习中观察。

       2 、观察中思考, 思考中观察

       思考是观察的望远镜、放大镜、显微镜、聚光镜和多棱镜。有人还说, 创造性的思考是人类的" 第三只眼" , 只有" 第三只眼" 观察, 才能看得远、看得细、看得透、看得准, 才能随机应变。灵活运用反观、冷观、静观、细观、大观、远观、近观、外观、内观等不同观察方法, 做到" 观水有术, 必观其澜" , 而不至于" 悲观失望" , 这就是所谓的" 心明眼则亮" 。

       3 、观察中实践, 实践中观察

       如果只观察、不实践, 观察到的东西则可能是水中之月、镜中之花, 或者仅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俗话说:" 耳听为虚, 眼见为实。" 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 虚假的东西也可能制作得惟妙惟肖、虚实难分、真假难辨, 所以亲眼看到的东西未必就是真的, 必须运用" 实践" 这块" 试金石" 来加以检验。只有坚持用实践检验观察的人, 才不会被所观察到的虚假现象所蒙蔽; 只有在实践中坚持认真观察的人, 才能探索出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性。

       4 、留心观察不屑一顾的细微事物

       留心观察不屑一顾的细微事物, 因为见微知著, " 明者远见于未萌, 而智者避危于未形" 。香港一位善于观察身边细小事情的商人, 发现蜡烛在日常生活中用途极广, 但并未引起西方厂商的关注, 他便抓住这一市场空缺, 大量生产生日、圣诞节、婚礼、宗教祭祀等场合常用的蜡烛, 从而使香港的蜡烛产量冠盖全球。

       5 、必须克服走马观花、粗枝大叶的弊病

       观察的敌人是粗疏, 而粗疏的根源在于个性的急躁和自傲。因此, 训练观察力的过程, 也是克服急躁、摒弃自满的过程, 是培养虚心好学这种良好素质的过程。

       一种抽象的法哲学方法

       形而上学的方法是一种抽象的法哲学方法, 从理论上讲, 任何超验的、形而上学的理论体系都有共同的局限性。它们无法为现实提供毫不含糊的, 在实践上可操作的准则。有人形象地指出:形而上学的方法如果是不明确的, 那么无法用它来评价现行法; 而如果形而上学的方法是明确的, 那么, 现行法就没有必要存在。这的确说明了带有超验色彩的形而上学方法的两难。

       功利实证方法是指1 9 世纪以英国的约翰奥斯丁为代表的功利实证法学派使用的一种法哲学方法。其特点是:在理论基础方面, 以功利主义哲学为支撑; 在研究方法方面, 采取分析的方法, 总结出法律制度的一般概念、范畴和原则, 并努力界定这些术语的内涵, 揭示这些术语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该方法力图使这些术语变得合乎逻辑, 常常被迫去修订现有的术语, 给某些词语赋予一种新的特殊的和专业的含义, 甚或创造一些完全崭新的概念。

       功利实证方法的理论基础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认为, 正像自然界有自己的规律一样, 人类也有自己的规律, 如果能够探讨和说明这个规律, 人生就会得到完善。功利主义认为人生的规律就是趋乐避苦, 正是这种趋乐避苦的人的本能, 支配着人的一切行为, 成为人生的目的。

       在功利主义看来, 功利既是区分是非、善恶的标准, 也是衡量人们行为好坏的惟一尺度。对于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来说也是一样, 它们也必须以是否能够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的幸福为标准和尺度。也就是说, 一项政治法律制度, 如果它能够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的幸福, 那么它就是好的、有利的和有益的, 否则它就是坏的、不利的、无益的。法本身不能左右人的行为, 能够左右人的行为的是体现在法中的功利原则。不仅如此, 法也是实现功利的工具和手段。人类依靠四种制裁方法实现快乐而避免苦痛, 一是物理的制裁( 如疾病等) , 二是政治的制裁( 如法律的判决等) , 三是道德的制裁( 如舆论等) , 四是宗教的制裁( 如上帝的惩罚等) 。显然, 在这四种制裁中政治制裁则处于重要地位, 也就是说, 政治法律制度是趋乐避苦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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