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为自己感到快乐

       看到不幸的同伴, 是否自己也要变得哀戚, 以示同情?

       不! 我们要为自己感到快乐。因为我们爱某人, 所以应该让他自己走出痛苦, 让他自己作决定。

       周围的人心情都不好, 我们更要让自己保持愉快, 否则轻易受别人影响, 弄得大家都陷于愁云惨雾, 既救不了别人, 又使自己成为受害者。

       对他人的不幸要同情, 但同时要设法维持本身高昂的情绪, 给他人一个快乐的榜样。有不少人惯以沮丧来引起别人的关心、注意, 只要别被这种伎俩所蒙蔽, 对方就会知难而退。

       从结构上分析实在法

       逻辑实证方法的特点是以可操作的逻辑形式来检验或推导出概念和命题。其任务有两项:认知法和注释法, 以追求确定的知识。法的意思只能从实在的法律规定中引出, 而不能从抽象的道德观念或正义中引出。该方法试图把明确性、稳定性、一致性等逻辑限制置于权威性法律资料之上, 企望发现基本法律概念、基本法律范畴以及基本法律定理。

       在研究方法上, 凯尔森认为, 逻辑实证方法旨在从结构上分析实在法, 而不是从心理上或经济上解释它的条件或从道德上或政治上对它的目的进行评价。这就是所谓法的纯粹研究方法, 纯粹法学的研究方法仅仅是对法律规范进行逻辑分析和逻辑操作, 而不研究法律和经济、政治、道德或心理等因素的关系。凯尔森以逻辑实证立场出发, 力排众议, 认为" 事实" 与" 价值" 是截然不同的范畴, 不能由应然推导出实然。法学是一门科学, 而一门科学必须陈述它的对象实际是这样, 而不是从某种特定的价值判断的观点出发来规定它应当或不应当是这样。根据这一方法, 凯尔森阐述了他的法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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