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网易的股票卖得不好的时候

       常常见到这样的情况, 有钱的人, 在生活、事业中意气风发的人总是意气昂扬, 待人接物也很有风度。而那些穷人, 失败者和失意者就不是这样了。

       见了人总是低头哈腰, 好像自己低人一等。让人想起以前的佃户见到地主老财点头哈腰地说:老爷, 您吃饭啦。这些人虽然没有那些佃户那样低眉顺目, 但是那种样子无论在形态还是神态上都是那么像。

       其实, 这样很要不得。

       一个人, 当你把自己的尊严降得很低的时候, 别人也会对你另眼相看。而且, 人都是很势利的, 当你倒霉的时候, 你就是对别人再好, 别人也很少领你的情, 反而会说:看这个人, 当初发达的时候多么神气啊, 现在倒霉了, 才知道怎么夹起尾巴做人了。

       这话说得多么难听啊, 可是实际的情况就是这样。

       现在这种情况还在继续。实际上, 只要你是落魄者, 你就没有地位, 你挺直了腰杆, 别人会说:看, 这个又臭又硬的倒霉鬼。而如果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人这样做, 大家就会说:看他多么有气势!

       这就是差异。不但人和人不同, 就是同一个人, 在不同的阶段, 得到的评价也不一样。实际上, 这个道理天下都是一样。

       在国外, 建筑工人也是最没有人愿意做的一种工作。不少到欧洲留学的学生, 找的工作大部分和建筑有关。为什么? 就因为当地人不愿意做。在国内, 从事这个行业的大多是所谓的民工。

       在坎坷多难的生命旅途上, 倒霉的人拉家带口步履蹒跚, 虽然在奋力前行, 但是别人的评价却很低。

       有的人不得意, 白天要给上司端茶递烟, 晚上还要给娇妻烫衣做饭, 周末还要给爱女当牛做马。另外, 还要每天听着老婆的唠叨。

       不得意者, 就是那些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下风的人, 你夹起尾巴做人, 别人会说你; 你坦荡一些, 别人也还是会说你。实际上, 在这种时候, 你没有必要理会别人的态度。

       记得网易的股票卖得不好的时候, 网易的总裁丁磊说:现在无论我们怎么做, 别人都会批评我们, 所以, 不如什么广告都不要做, 只是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的事情。公司发展了, 事业上去了, 别人就没有什么闲话了。

       后来, 网易经过努力, 股票又重新上去了, 大家果然什么话都没有了。这对于失意者来说, 是一个很好的经验。

       当你倒霉的时候, 你就是对别人再好, 别人也很少领你的情, 反而会说:看这个人, 当初发达的时候多么神气啊, 现在倒霉了, 才知道怎么夹起尾巴做人了。

       针对个案的一次性适用

       法律漏洞的补救措施很多, 主要有类推补救、原则补救、政策补救、判例补救、习惯补救。

       所谓类推补救, 就是在具体个案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的时候, 把其他适用于类似情况的法律规范适用于该个案。这种方法前已述及, 不再赘述。

       所谓原则补救, 就是在现有法律出现漏洞的情况下, 用相关的法律原则加以补救。法律原则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至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 具有宏观的指导性, 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所谓政策补救, 就是在现有法律欠缺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用国家或执政党的政策加以补救。这种补救方式不如上述原则补救那么权威, 是社会转型期常用的法律补救方式, 具有暂时性和差异性, 因而也容易导致不公。

       判例补救是英美法系国家常用的法律补漏方式, 就是在现有成文法律体系没有相关法律规范的情况下, 用既定判例加以补救。由于判例补救针对的是先前已经作出判决的相同或类似案件, 故具有较高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习惯补救在民商事领域与少数民族地区用得较多, 它与立法上对习惯的认可不同。立法上对习惯的认可是一种立法行为, 具有普遍适用性, 而习惯补救则是一种司法行为, 只是针对个案的一次性适用。

       漏洞补充是在法律规则出现空白时才使用的法律方法。按法治理论的要求, 司法权对法官来说是一种被动的判断权, 而对公民来说则是当权利受损害后的一种具体救济权力。公民只要表达了请求司法救济的愿望, 那么, 法官就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理由拒绝审判案件。这就出现了在法律出现空缺后法官该怎么审案的问题。从现在的法学理论来看, 法官这时可以行使有限的自由裁量权, 对法律进行创造性运用, 即出现针对个案的法官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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