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巧妙应变

       由于意外事故的出现, 有时会使气氛立即紧张起来。在这种情况下, 调节紧张的气氛, 不要讲什么道理, 也不要追究什么责任, 最好采用应变的方法, 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理由分散

       有时气氛是大家共同促成的, 不是某一个人行为所至, 此时可以采用" 理由分散法" 调节, 即不使紧张的气氛形成的原因集中在某个人身上, 而是让它分散在大家头上。

       承担责任

       有时, 某种紧张的形成, 可能与某个人有关。这种情况下, 如果采取" 承担责任法" 就会很容易地解除紧张气氛。

       中和化解

       有时紧张气氛是由于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 旁人可以采取" 中和化解法" 来调节此时的紧张气氛。

       气氛渲染

       有时, 某些事情或场合一开始就有可能使气氛显得有些紧张。这种情况下, 可以采取" 气氛渲染法" 解除紧张气氛。

       法学研究的兴旺发达

       法哲学在我国是一种什么情况呢? 有两点可以肯定:第一, 在我国理论界, 法哲学似乎从来就是法学的一个分支, 这从我国最近二十几年法学教材的编写中就可以看出来。第二, 我国理论界一直是把法哲学与法理学区别对待的, 这可以从我国哲学界和法学界的学者们的研究视野和方法中得出结论。比较知名的法学学者, 如郑永流、舒国滢、张文显、吕世伦等, 一直对二者分别加以表述。然而问题是, 把法哲学归属于法学这个大的门类符合法哲学本身的性质吗? 这是值得质疑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当前哲学界对法哲学的关注和研究还远远不够; 二是由于最近二十多年来以美英为主导的全球化的影响。笔者认为, 从理论上来讲, 法哲学更应归属于哲学而非法学, 这从上述对法哲学研究对象的阐述中已经可以得出结论; 况且, 从现实情况来看, 既然法哲学与法理学在我国只是同一内容的两张皮, 那么对法哲学进行内容重构, 使之从法学这个大的门类之下独立出来并回归哲学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目前的要务是, 我国哲学界应该加强法哲学的研究, 使法哲学真正建立在哲学的基础之上, 使法哲学从身份上" 回家" , 真正成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果真如此, 则不仅是我国哲学界的幸事, 同时也必将促进法学研究的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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