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生物学上分析
我们通常在早上起床时穿上衣服, 而晚上睡觉前脱下衣服,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以致我们不假思索地认为" 理当如此" 。实际上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和水平上对人们穿着行为的原因和服装选择的动机进行分析。
首先从生物学上分析。考古学家、人类学家、服装史学家都试图说明早期人类穿着服装的原始动机, 因而出现了关于服装起源的种种学说。无论是保护学说、羞耻学说, 还是装饰学说, 所强调的重点主要是人的本能在服装起源中的不可忽视的作用。
其次是学习的观点, 强调学习和人的后天经验对服装选择的影响作用。个体的某些行为因受到奖赏而被强化, 另一些行为则因受到惩罚而被抑制。如果一个小女孩每次在镜子面前打扮自己时受到夸奖, 她就会把这种被认可的行为看做是一种标准方式。相反, 如果一个小男孩过分注重打扮自己, 不仅不会得到鼓励, 有时还会招致训斥或嘲笑, 因此, 他便会放弃这种行为方式。
第三种观点是认知的观点, 从认知水平上对人的行为作出解释, 强调情境的作用和人对情境的认知。假设两位姑娘同时受到邀请参加一个聚会, 其中一位显得紧张而慎重, 对服装进行了认真选择和精心打扮, 而另一位则表现得无所谓, 穿着与平时大致一样。这种差异反映了她们对这一情境认知上的不同。前者认为这是一次重要聚会, 并希望有所表现, 而后者只看做是一次普通的聚会, 不必作精心准备。这表明我们对情境的认知会影响我们的动机状态。
一个命题陈述的谓词
凡此种种, 促使卡尔纳普后来花费了更大的精力来重新思考命题意义的标准问题。卡尔纳普在关于经验命题的可验证性和可检验性的研究中, 对命题的意义标准作了新的阐述, 这比起" 经验证实原则" 来, 命题陈述的意义范围就大大地放宽了, 这也预示着后期逻辑实证主义者对待形而上学的态度要宽容得多了。后期卡尔纳普建议用更为一般的概念, 即陈述的可验证性和可检验性来代替可证实性和可证伪性这两个概念。卡尔纳普的看法是, 对于一个不可直接证实却能够间接证实的命题, 经验的直接证实或直接证伪是不可能的, 只有运用比证实和证伪更具普遍性的验证概念才能说明这类命题的意义。
因此, 如果假定命题K 的陈述在一定程度上能由经验验证, 那就很明显, 借助逻辑推论由这些陈述得来的一切陈述也能在同样程度上被验证, 而如果一个陈述的验证可以被还原为对最后一类观察命题的验证, 那么这个陈述就应该被称为可验证的, 也就是说, 是有意义的。可检验性是指一个命题陈述的谓词, 如果经过某种实验条件产生一定的结果, 那么这个谓词就是合乎实际的, 就可被称作可检验谓词, 而由只包含可检验谓词所构成的命题, 就可被称为可检验命题。这样一来, 逻辑实证主义的意义标准就可重新表述如下- - - 一个在经验上有意义的综合陈述, 其必要而充分的条件是:这个陈述属于经验主义语言, 也就是符合那种按照精确的句法规则建立起来的, 其全部陈述都是可以被验证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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