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兴趣在职业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兴趣是活动的重要动力之一, 是活动成功的重要条件。当其对象指向某职业时, 就形成职业兴趣。职业兴趣在职业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你的兴趣、动机、感情、价值观等倾向性因素对你的职业生涯的适应性都有影响, 因而同样应予以考虑, 而这些因素中, 兴趣所起的作用最大。

       首先, 兴趣可影响人们的职业定向和职业选择。在求职中, 人们常会考虑到自己对某方面的工作是否有兴趣。兴趣发展一般经历有趣、乐趣、志趣三个阶段。从有趣开始, 逐渐产生乐趣, 进而与奋斗目标相结合, 发展成为志趣, 表现出方向性和意志性的特点, 使人坚定地追求某种职业, 并为之尽心竭力。

       其次, 兴趣还可以开发人的能力, 激发人们探索和创造。一个人对某事物感兴趣, 会激发起他对该事物的求知欲和探索热情, 促使他充分调动整个身心的积极性, 使情绪饱满, 智能和体能进入最佳状态, 最大限度地施展才华, 挖掘潜力, 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有助于成功。你在选择职业生涯时, 不仅需要知道自己有能力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也需要知道自己对哪类工作感兴趣并能满足你的意愿。

       只有将能力和兴趣结合起来考虑, 才更有可能取得职业生涯成功。获得诺贝尔物理奖的华裔科学家丁肇中说过:" 兴趣比天才重要" 。

       出于理性原则自身的

       康德说:" 责任概念在行为中要求客观地契合规律, 并在行为的准则方面要求主观上敬重规律, 以此作为规律决定意志的唯一方式。因此, 我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合乎责任与出于责任( 出于对规律的敬重) 之分, 根据正在于此, 前者( 合法性) 即使以爱好作为行为的决定原理也是可能的, 但是后者( 道德性) , 道德的价值, 只能根据于:行为必须出于责任, 即仅仅为着规律。"

       由于出于责任是从道德动机出发的, 而合乎责任是从道德效果开始的, 因此, " 在一切道德评价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我们应当极其精确地注意一切准则的主观原理, 一方面, 这样行为的全部道德性有了着落, 这个着落处就在于:行为的成立必须本于职责, 本于对法则的敬重, 而不本于对行为效果所有的喜爱和偏好" 。从这里不难看出, 康德对道德与义务、责任的基本看法是, 道德行为取决于其行为是出于责任的, 也就是说是出于对规律的敬重的, 从根本上说, 出于理性原则自身的, 道德责任即是出于敬重规律而必然引出的" 应当如此" 行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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