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许多城市制定了反易装法规

       为了反对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 世界上许多城市制定了反易装法规, 这也受到大众的拥护。这是因为性别上的区分根植于社会道德规范之中, 然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的西方城市, 总有一些男青年热衷于留披肩长发, 经常打扮得性别难辨, 甚至连警察都颇感疑惑。法律对服装行为的制约作用还体现在等级森严的一些社会中, 规定个体必须按其社会地位选择相应的服装式样。这在中外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古罗马帝国曾有最严厉的法令控制各阶层、各年龄的服装, 以达到维持统治的目的。

       查理九世统治下的法国, 鲸骨裙架多大、裙上可装饰多少金片均依社会地位高低而定, 并规定丝织服装、毛皮手笼等只有贵族妇人才能享用。在英国更是如此, 英王爱德华三世严格规定貂皮制品和珍珠只供皇族成员穿戴; 亨利八世下令, 凡地位低于伯爵夫人者一律不能穿拖裙; 伊丽莎白女王的法令则更细, 对臣民项翎之大小、长袍之颜色、装饰物之种类多少乃至男人们头发胡须的长度等都有规定。实际上, 在这样的社会中, 统治阶级的旨意是使一个人的穿着体现他的社会地位、所在阶层和职业职务。

       服装心理学家莱佛杜写道:" 等级原则一词刻画了服装在象征某种社会地位中的功用。换句话说, 服装在显示个人财富方面具有最大的作用。" 但是, 历史总是要向前发展, 这些清规戒律终将遭到群众的反抗和唾弃。

       行为流行病学的群体干预和群体内干预

       行为流行病学的群体干预和群体内干预是两种不同含义的名词。群体干预( c o m m u n i t y i n t e r v e n t i o n ) 是在全群体范围内, 面对全体群体成员的一种干预方案。它预期结果是数量大的总体人群, 产生一个小的普遍性变化。如一般性控制吸烟的立法和提高香烟价格, 就是一种群体干预方案。群体内干预( i n t e r v e n t i o n i n c o m m u n i t y ) 是针对群体内某个特定地点, 特定靶人群的一种干预方案。它预期的结果是使这个特定靶人群, 发生显著或深刻的变化。例如, 医院或学校内的控烟项目。这两种途径是一点一面, 常常相互结合。群体干预对群体内的干预来说, 是一种支持和补充策略; 而后者对前者来说, 又引起一个示范和革新榜样的作用。它们的干预原则是基本一致的, 其不同点在于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高低的差别。一般来说, 群体干预多用大众媒介、政策法规等途径, 复杂程度低, 面对大数量的人群; 群体内干预常要用组织服务和个人咨询, 以及培训教育等干预手段, 复杂程度较高, 面对人群数量虽不多, 但可以期望产生较大的行为变化。

       大众媒介成本低, 可快速传递信息到大面积人群。此途径对群体中的革新者和早期采纳新行为的先进者最有效。对已经采纳新行为的人, 大众媒介的教育有强化效果。政策法规的调整是许多健康相关性行为的促成和强化因素。这两种方法在群体干预中是主要干预手段。培训和面对面的人际交流, 可以深入改变靶人群的知识、态度和行为, 也可以提供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服务。这些方法多在群体内干预中运用, 对后期采纳行为的困难者可产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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