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这种相互交融和碰撞的过程中

       法的价值观念是人们对于法的价值的总体看法, 包含着人们对法的价值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大部分。人们对法的价值的感性认识往往蕴藏于日常社会生活中, 而对法的价值的理性认识, 往往以学说、理论的形式出现。

       法的价值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依主体划分, 可分为个人法的价值观念、群体法的价值观念、社会法的价值观念; 依层次划分, 可划分为法的价值心理和法的价值理论; 依法的运行划分, 可以分为立法价值观、执法价值观和守法价值观; 依存在的状态划分, 可分为应然法的价值观念和实然法的价值观念。

       研究法的价值观念主要是研究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机制、冲突表现及其现实的解决途径。

       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时间依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对法的创制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形成于法产生之前; 对法的遵守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形成于法产生之后; 而对法的实施者而言, 法的价值观念的形成则要复杂得多。在法的创制者、实施者、遵守者与一般民众的法的价值观念都出现以后, 它们之间就开始了不可避免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并在这种相互交融和碰撞的过程中, 逐步形成社会整体性的法的价值观念。

       工作机器就不能高效运转

       在日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小学的校车接孩子上学, 小孩子们不懂事啊, 车子一来一窝蜂地往车上跑, 边上的校工不乐意了, 把孩子们都赶下来, 先让男孩子上, 坐好了以后, 再让女孩子上。也就是说, 女人走出家门后上的第一堂课就是:先让男人!

       小学毕业, 上了中学, 该好些了吧? 不, 歧视更严重了! 名牌中学, 像东京的" 麻布" 、" 开成" , 神户的" 滩" , 鹿儿岛的" 拉扎尔" 这样全日本知名的一流中学, 都明确规定, 不收女生! 只有二流的中学才接纳女生, 但是往往又规定, 女孩子的考分要比男孩子高3 0 分才录取! 要知道总共才考三门功课, 百分制!

       那走上社会找工作如何呢? 日本的职业分" 事务职" 和" 一般职" , 女人就只能从事事务职, 不能从事一般职, 理由是一般职要加班, 而女人要照顾家庭, 不能加班, 所以就只能从事事务职。日本社会观念认为:日本没有资源, 只有人, 只有靠人的打拼才能活下去, 所以他们的理想社会是:男人是工作机器, 女人是贤妻良母, 来支持工作机器的良好运转, 及培养新一代的工作机器和与之配套的贤妻良母。

       日本人认为家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细胞, 因为家庭是工作机器保养场, 家庭出了问题, 工作机器就不能高效运转了, 那还了得? 所以社会看待婚外恋、婚外情( 日语叫不伦) 的眼光是很严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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