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类型的领导

       组织行为的效率依赖于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指令。而领导者作为指令的发布者, 必须保证指令的明确和相对稳定性, 才能使下级正确地理解领导的意图, 并且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去完成这项任务。

       有的领导想考验一下自己的下属是否有较强的领悟能力, 因此故意将一些号令表达得暧昧不清, 吞吞吐吐; 还有的领导则是自以为他的命令已经很明确了, 很清楚了, 如果下属还搞不明白, 那是下属自己的事情。这两种类型的领导, 前者太精明, 后者太糊涂, 但他们都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作为一个领导者, 发布命令是自己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你的职责就是要将公司的目标转化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然后通过命令的形式交待给你的下级, 让他们不折不扣地完成这些工作, 从而实现公司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 只要你的下属对你交待的任务不够明确, 你的命令在执行过程当中打了折扣或是完全走样了, 虽然下属负有一定的责任, 但损害到的却是整个企业! 领导者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发布命令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一定要保持命令的持续性稳定性。朝令夕改的领导作风一方面会让你的下属无所适从, 另一方面也会显露出你领导决策能力的草率, 久而久之会让下属对你的能力和命令产生怀疑, 使得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都变得十分的困难。

       因此, 想要组织更加有效地达成目标, 想要下属准确无误地完成某项任务, 你必须保证命令的明确性, 而且能够为员工所理解。这个道理十分简单, 因为只有明确地告诉下属应该拿哪张牌, 最后你才可能得到一副同花顺。

       裕仁天皇更起不了作用

       日本总理大臣实际上是一个制定政府现行方针的委员会的主持人, 他和内阁大臣们以及其他派系领袖携手工作。重要的是, 这个委员会制定的方针只是大体上的。政府内部各种敌对力量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引起方针上的改变。

       概括起来, 日本总理大臣并不" 管理" 日本政府。裕仁天皇更起不了作用, 他一生中只作过一次决定。那是在1 9 4 5 年8 月, 内阁相持不下, 最后天皇决定向美国投降。天皇的确像日本宪法中所说的那样, 是国家的" 象征" 。日本历史上多数天皇实际都是如此。根据宪法, " 国家最高权力中心" 是国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 国会的权力也受到限制, 很少有立法是由国会提出的。国会的委员会审议实际上等于英国议会的" 质疑时间" , 反对派努力使政府发言人处于窘境, 政府则努力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 - 双方更关心的是这一切对以后选举的影响, 而不是正在审议的立法草案。

       当然, 国会确实可以构成一种阻碍。修订宪法就需要两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通过才行, 这个比例到目前为止还从未达到过。日本人认为民主应该是一致通过。这种观念使得日本不可能出现英国议会中常见的多数独裁。不知有多少次, 政府在次要问题上不顾反对派的意见, 导致了国会内部的激烈论战或者反对派的强烈抵制。1 9 6 0 年, 岸信介首相以一种合法但却武断的方式, 通过了日美安全条约的修正案, 结果引起全国性的骚乱。他被迫取消了艾森豪威尔预定的访问, 随后又不得不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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